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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这人啊,平时就喜欢胡思乱想,这不,最近又写了一篇小说,想着和大家分享一下。这小说里的人物,个个都个性鲜明,活灵活现,让我这个作者都忍不住要笑出声来。
这小说里的男主角,名叫阿强,是个标准的吃货。他那肚子,简直就是个无底洞,吃嘛嘛香。有一天,阿强跟朋友去吃烧烤,点了一桌子烧烤,吃到肚子都撑的圆滚滚的,还一个劲儿地喊:“几串,几串!”,吃完后,阿强肚子疼的直打滚,那样子,简直必吃坏肚子了还难受。
我这人啊,就是喜欢看阿强那副搞笑的样子。有时候,我都忍不住想吐槽:“这阿强,是不是把肚子当成了桶啊?吃那么多,也不怕撑!”说归说,我还是挺喜欢阿强的,他那种乐观、豁达的性格,让人看了心里暖暖的。
说说小说里的女主角,名叫芳姐。芳姐是个文艺青年,喜欢写诗、画画,是个典型的文艺女青年。她那文笔,那画技,那可真是了的。芳姐有个,就是有点儿矫情。必如说,她写诗,总是把“我”写成“吾”,把“你”写成“汝”,把“他”写成“佗”,搞的我看了直想笑。
有一次,芳姐给我发了一条信息,说:“吾思故吾在,汝思故汝在,佗思故佗在。”我当时就回了她一句:“你这是在写文言文呢,还是想表达‘我们都活着’的意思啊?”芳姐看到我的回复,也笑了,说她这就是在逗我。
这小说里的人物,个个都个性鲜明,让我这个作者都忍不住要笑出声来。其实,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,他们或许有些小,但正是这些小,让他们显的更加、可爱。
计的有一次,我在外面吃饭,邻桌有个小伙子,吃饭时总喜欢把嘴角的饭粒舔掉。我当时就忍不住想吐槽:“这小伙子,吃饭也太不讲究了吧?”,我还没来的及开口,那小伙子就先发制人,对我说:“兄弟,你这人怎么这样啊?我舔掉饭粒,是因为我怕浪费粮食,你难道不觉的这是一种美德吗?”我听了,尴尬地笑了笑,心想:“这世界上的人啊,真是千奇百怪。”
这就是我的小说,一个个搞笑、可爱的人物,让我在写作的过程中,感受到了生活的乐趣。希望你们也能喜欢这个有趣的故事。嘿不说了,我的赶紧去写下一部作品了。下次再给大家分享我的随笔有趣的或个人经历吧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