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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这个城市里头,有个名叫李二娃的,是个出了名的“明知故犯”。他这个人啊,不是啥子坏心眼,就是有点儿马大哈,做起事来,总是稀里糊涂,让人看了直摇头。
这一天,李二娃又犯了一个“明知故犯”的大错。原来,他家的鸡最近下了个金蛋,这事儿在村里头可是传得沸沸扬扬。李二娃听说了,心里头那个痒痒啊,巴不得自己也养只鸡,每天都能捡到金蛋。
于是,李二娃跑到市场上,花大价钱买了一只看起来特别像鸡的公鸡。他把它带回家,每天给它喂饲料,还给它穿上了一件金光闪闪的“鸡衣”,就差给它戴个红领巾了。
村里的人看到李二娃的“金鸡”,都忍不住笑出声来。有人问他:“二娃,你这鸡是不是会下金蛋哦?”李二娃拍着胸脯说:“那还用说,是!”
这天晚上,李二娃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他想着明天就能捡到金蛋,心里那个美啊。突然,他想起了一个问题:“不对哦,这鸡是公的,咋个能下蛋呢?”李二娃一拍大腿,赶紧起床,把那只“金鸡”给宰了。
第二天,李二娃跑到市场上,把那只“金鸡”卖了。他拿着卖鸡的钱,兴高采烈地去找村里的媒婆,准备给说一门亲事。
媒婆听了李二娃的来意,忍不住笑出声来:“二娃,你这是啥子哦?你都二十多岁了,你才想起给他找媳妇?”
李二娃尴尬地笑了笑:“这不是最近有点儿手头紧嘛,想着先给他找个媳妇,减轻点负担。”
媒婆摇了摇头:“二娃,你这‘明知故犯’的毛病,真是改不了啊!”
李二娃嘿嘿一笑:“嘿惯了,惯了。”
从此,李二娃依然我行我素,时不时地犯点“明知故犯”的错。村里的人却都拿他当笑料,说他是“明知故犯”的典范。
而李二娃呢,却乐在其中,他觉得这样的人生,才叫活得彩。毕竟,谁不想在晚年的时候,成为村里人的谈资呢?
